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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校园违禁品专项排查行动

发布日期:2023-10-26 作者: 点击:

为切实做好我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稳定、安全、温馨、和谐”的校园学习及生活环境,10月26日,学校开展了校园违禁品专项排查行动。

下午,学校后勤保卫处联合学生处,共同对学生寝室逐一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排查。重点对学生寝室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违规大功率电器、治安管制刀具等物品进行了细致检查。老师们不仅在检查中仔细认真,严格清查、杜绝隐患,同时也向学生宣传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法律规定,强化教育引导,并注意检查的方式方法,得到了同学们的理解和支持配合。排查结束时,没有发现学生寝室存在违禁品。

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提高了大家对校园违禁品的危害性认识,强化了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净化了校园环境,保障了校园安全稳定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环境。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新学期里,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安全的检查力度,细化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和谐校园,为我校平安校园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知识链接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刑法》

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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