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阅数量:学生每证一次最多可借图书3册,教职工每证一次最多可借图书5册。
2、借阅期限:学生借阅期限为30天,教职工借阅期限为90天,均可以续借一次,续借时间教职工为90天,学生为30天;节假日计入借阅期限。
3、借阅图书超期需缴纳违约金,按0.1元/册/天处理。
4、学生读者外出实习、教职工外出进修、学习、出差,应提前办理还书手续,避免产生超期;读者所借图书到期时间在寒暑假期间的,不视为超期,但必须在开学后7天内归还,超过7天仍未归还,将从第8天开始计算超期。
5、读者在办理借阅手续时,应先检查所要借阅图书是否有污损,若有应向工作人员声明,由工作人员盖章确认后方能携带图书出库,否则图书归还时,发现图书污损的,将按照《遗失、污损、盗窃书刊的处理规定》处理。
6、读者归还图书时,须经工作人员验收图书质量、确认归还记录之后方可离开;条形码是电脑识别图书的重要标识,要注意保护,避免污损。
7、读者应该爱护所借图书,如有遗失、污损,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