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tyc1286太阳成集团2023年考核办法》要求和学院年度工作安排,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2023年度考核工作在学院考核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学院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学系统实绩考核工作组和非教学系统实绩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考核实施工作。
二、考核对象
(一)各处室、系部;
(二)助理以上党政中层干部,任职不足三个月的不考核;
(三)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
(一)部门年度考核
主要考核处室、系部本年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学院工作开展情况;领导班子建设、集体作用发挥、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单位职责情况;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责任制,领导和推动本单位发展及相关工作情况,促进学院事业发展等情况。重点考核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中层干部(含助理)和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
主要考核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和学院党政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学院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履职情况;推动学院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内部管理、制度创建等履职成效,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情况;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四、考核等级及评优比例
(一)考核等级
1.部门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中层干部(含助理)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3.教职工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考核等级的分数标准为:综合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称职(良好);60~74分为基本称职(合格);60分以下为不称职(不合格)。
(二)评优比例
1.部门评定“优秀”名额共3个,根据部门的综合评分从高到低确定,但必须达到优秀的分数规定。
2.中层干部(含助理)评定“优秀”名额共6名,根据中干个人综合评分从高到低确定,但必须达到优秀的分数规定。
3.教职工评定“优秀”名额共7名,具体分配见下表:
序号 |
处室 |
员工评优名额 |
教师评优名额 |
备注 |
1 |
党政办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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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牵头 |
2 |
组织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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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宣传统战纪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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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后勤安全保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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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计财资产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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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科技创新与规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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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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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学生工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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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招生就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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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培训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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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艺术设计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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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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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现代农业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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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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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基础教学和公共管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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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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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机电工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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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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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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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方法
(一)部门考核办法
学院各处室、系部年度考核主要采取部门述职、民主测评、实绩考评、学院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部门年度综合评分=部门年度实绩考核得分×80%+民主测评得分×5%+学院领导评分×15%。
(二)中层干部(含助理)考核方法
中层干部(含助理)年度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实绩考评、学院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中层干部(含助理)年度综合评分=中层干部(含助理)个人年度实绩考核得分×80%+民主测评得分×5%+学院领导评分×15%。
(三)教职工考核方法
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按照《tyc1286太阳成集团实绩考核办法》《专任教师年度实绩考核细则》和《tyc1286太阳成集团2023年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完成后将考核结果和《攀西职院个人年度考核表》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六、考核程序及具体工作安排
(一)部门和个人提交工作总结
1.部门工作总结要求及提交时间按照《tyc1286太阳成集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寒假及假期前后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部门工作总结视同为部门领导班子工作总结。
2.中层干部(含助理)个人工作总结(统一命名为“XX2023年度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不超过3000字,于2024年2月21日前完成,并将电子文档报送组织人事处。
3.中层干部和全体教职工均需填写《攀西职业学院个人年度考核表》,于2024年2月22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
(二)召开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会
1.2024年2月23日,组织人事处组织召开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会,全校教职员工参加,参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员的2/3以上方可进行。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提前准备好部门述职,汇报时可使用PPT,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中层干部(含助理)提交电子档述职报告,现场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参评的教职工根据现场述职情况和平时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无记名测评打分。
(三)进行实绩考评
实绩考评于2024年2月28日前完成。由教学系统实绩考核工作组和非教学系统实绩考核工作组按照《tyc1286太阳成集团2023年考核办法》文件要求,完成各单位和个人的实绩考评,并将考核结果报学院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四)学院领导评分
学院领导评分于2024年2月25日前完成。由学院领导对部门和中层干部(含助理)按百分制进行综合考量,充分考虑考核对象的工作基础、工作条件、综合评价考核对象的主观努力、工作实效、群众认可度及完成的工作对未来发展的影响等进行评分。
(五)测评汇总
测评汇总于2024年3月1日前完成。组织人事处汇总部门、中层干部(含助理)测评结果,计算综合评分上报学院考核委员会审定。
(六)考核结果审核
由学院考核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定考核结果。
(七)2023年奖励性绩效计算
考核结果经学院考核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由组织人事处根据《tyc1286太阳成集团2023年考核办法》组织核算2023年奖励性绩效。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调整岗位及工资、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和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节点,完成总结、填表、测评等工作。
(二)分级审阅。部门工作总结和中层干部述职报告需经分管院领导审阅,教职工个人年度总结需经部门负责人审阅,严格按照公文格式报送。
(三)组织处理。各部门和中层干部不按时提交工作总结,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不按时提交考核表的,视为不参与考核。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干部和教职工分别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进行组织谈话。干部和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纪检监察处或组织人事处提出申诉,由学院考核委员会讨论后形成的考核结论将作为考核的最终结果。
附件:1.《tyc1286太阳成集团个人年度考核表》
tyc1286太阳成集团
2024年1月30日
附件1
tyc1286太阳成集团个人年度考核表
(2023年度)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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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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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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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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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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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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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从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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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述 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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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领导评语 |
考核综合得分及考核等级 |
签 名: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考核意见 |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中“个人述职”应主要概述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学习培训等情况以及成绩、问题、 建议、体会等。
2.如需增加考核登记项目或填写内容较多,可另行附页。